防非宣傳風險警示2

時間:

2023-05-30

作者:

金花企業

瀏覽量:

防非宣傳風險警示2


根據相關線索,以下平臺(網站、APP)及其運營方不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質,但其平臺名稱、網站界面包含“股票配資”“融資操盤”“配資炒股”等配資字樣,宣傳從事場外股票配資活動,請投資者注意防范風險:?

防非宣傳風險警示2


《證券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除證券公司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證券承銷、證券保薦、證券經紀和證券融資融券業務”。請廣大投資者提高風險防范意識,選擇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合法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參與證券期貨投資交易,拒絕高利誘惑,遠離場外配資,避免遭受財產損失。如因參與場外配資被騙,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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